广州扩大非户籍人员享受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用范围

       羊城晚报讯 记者符畅、通讯员廖培金报道:日前,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记者留意到,与此前政策相比,此次政策进一步扩大非户籍人员减免覆盖范围,非广州市户籍符合少数民族政策实行遗体土葬人员,也可以享受最高1330元的减免。同时,减免服务也更加便民,申请减免时不再要求提供复印件。

  通知显示,享受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的对象,应为2015年9月28日后(含9月28日当天)死亡,实行遗体火化或者符合少数民族政策实行遗体土葬的广州市户籍人员,以及2016年9月28日后(含9月28日当天)在广州市辖区内死亡,并在辖区内殡葬服务单位实行遗体火化或者符合少数民族政策实行遗体土葬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

  其中,广州市户籍人员减免项目及标准为: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每具费用不超过180元;遗体消毒,每具费用不超过100元;遗体冷藏防腐(不超过3天),每具费用不超过300元;遗体告别厅租用,每具费用不超过400元;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每具费用不超过250元;普通骨灰盅,每个费用不超过100元;骨灰撒海;骨灰寄存(从火化之日起不超过5年,存放在广州市殡葬服务单位),按每年70元标准,每具寄存费用不超过350元。值得注意的是,以上项目,每具最高减免金额为1680元。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减免项目及标准参照广州市户籍人员减免项目及标准(不含骨灰寄存项目),每具最高减免金额为1330元。

  此外,符合少数民族政策实行遗体土葬人员,减免项目依据相关规定确定,减免标准为广州市户籍人员每具减免金额为1680元,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减免金额为13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