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山东省民政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殡葬服务机构不得刻意减少中低档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供应量,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提升公益性服务水平。
目前,不少殡葬服务机构乱收费,引起公众的关注。山东省民政厅督促和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到“八不得、八提升”(不得出现“生、冷、硬、推”的服务态度,强化人员素质,提升人文化、专业化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脏乱差的服务环境,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整洁温馨和绿化水平;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落实价格管理要求,提升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水平;不得误导、捆绑、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坚持公平交易,提升诚信践约水平;不得隐瞒或模糊服务内容、标准、价格等需公开的重要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提升服务公开透明水平;不得刻意减少中低档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供应量,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提升公益性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轻率火化、烧错遗体等重大服务事故,强化服务全流程管理,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不得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全面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廉洁从业水平),在殡仪馆严格执行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六公开”制度,全面实行“自愿选择服务清单”,实现阳光殡葬、诚信殡葬。
清明节期间,山东省民政厅将抽调相关人员组成5个督查组,对全省殡葬服务单位进行抽查暗访。对因排查整改走过场、督促检查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责任追究。同时,与公安、消防、交通、林业等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完善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充分做好祭扫场所及周边人流监测预警分流、交通疏导和火源管控,开展野外祭扫用火检查,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据了解,山东省每年平均火化尸体近60万具,约占全国火化总量的十分之一,传统的墓地安葬方式,日益凸显占用土地、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等弊端。近年来,山东省在节地生态安葬方面做了许多努力,出台了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全省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节地生态安葬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受传统观念习俗影响,群众节地安葬观念不强、节地生态安葬设施供给不足、节地生态安葬率较低等问题还比较突出,需要加快推进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完善节地生态安葬相关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