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绿色殡葬建设规划》批前公示
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我局现将《德州市绿色殡葬建设规划》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0年11月19日起至2020年12月19日止。公众如有建议、意见,请以书面方式提交至德州市民政局,或通过德州市民政局网站提交。为便于我局进行答复,提交意见时请提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彦
联系电话:0534-2687294
电子邮箱:dzmzshsw@dz.shandong.cn
请点击下载:规划公示11.1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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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本次德州市绿色殡葬建设规划编制项目规划范围包括市域和市区两个层面,其中:市域层面包括两区(德城区、陵城区)、两市(禹城市、乐陵市)、七县(平原县、武城县、临邑县、宁津县、夏津县、齐河县、庆云县),总面积约1.04万平方公里,人口581万人;市区层面包括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和陵城区,总面积约1754平方公里,人口约132.04万人。
规划范围内,形成市级—区级(县级)—乡镇级—村级四级公益性公墓配置体系。其中,市级、区级(县级)公益性公墓实行实线控制,确定用地规模及选址四至范围;乡镇级、村级公墓进行定量控制,提出引导位置、建设规模以及建设标准。本规划按程序批复后,纳入县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并在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落实用地位置及规模。
二、规划期限
2020年至2035年。
三、规划目标
(1)总量控制、布局优化,满足不同人群,不同发展阶段对各类殡葬设施的需求。
(2)逐渐减少传统公墓,新建城镇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100%。
(3)全市域无非法公墓和乱埋乱葬现象,尽量达到少占地或不占地的目标。
(4)适应城乡殡葬改革要求,建立完善的城乡殡仪服务网络,满足城乡居民文明治丧的需求。
四、公益性安葬设施布局规划
德州市域共规划公墓1816处,规划用地总面积7169.91亩。其中:
县级公墓21处,规划用地总面积773.8亩;
镇级公墓194处,规划用地总面积3016亩;
村级公墓1401处,规划用地总面积3438.37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