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惠民便民生态文明殡葬 提高群众满意度

柯友兵

近年来,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立足海岛实际,以惠民便民、生态文明殡葬为切入点,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全区殡仪活动逐步规范,丧事操办逐渐简化,群众负担逐年减轻,殡葬改革群众满意度超过98.8%。

政策、设施、资金保障深化殡葬改革

洞头区出台《关于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整治全区丧葬礼俗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丧葬礼俗规范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等文件,实行丧事活动“新八不准”“八个严禁”,严格限制殡期、酒席桌数、出殡仪式、花圈花篮数量等,严禁违规治丧、超期办丧、丧事扰民、大操大办等违规行为。

该区加快节地葬法和集中办丧设施建设,迁移东屏街道大龙岭70余座私建坟墓,清理出1570平方米土地,改造建成大龙岭生态陵园(骨灰楼),内设格位7000个,可满足城区群众近20年的骨灰存放需求。投入6000多万元建成区殡仪服务中心,推进全区丧事集中办理。

建立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考核奖励机制,根据考核情况给予最高5000元奖金。对新(扩)建生态、节地骨灰安放设施,根据建设规模给予最高45万元的奖补。对实行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墓葬的逝者家庭每例补助2000元,对实行海葬的逝者家庭每例补助8000元。推行殡葬资金补助政策,重点加强困难对象殡葬救助,自2017年以来,累计支出殡葬补助127.8万元,其中低保户等困难群众殡葬补助达25.7万元。

以群众需求为中心打造惠民殡葬

自2019年12月31日起,洞头区实行殡仪活动“八个严禁”规定,对办丧规模和流程进行压缩、简化,要求办丧时间压缩至72小时,逐步减少群众办丧开支。区殡仪服务中心启用一年内,遗体接运、守灵服务、告别仪式等殡仪服务由政府埋单,受到丧户一致好评。截至今年9月底,在殡仪服务中心集中办丧409例,除餐饮和住宿费用外,丧户费用支出最高为1710元,最低仅75元。

推进殡葬服务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改革,破解办理丧葬事项“往返跑”难题,实现办丧服务“一简到底,一次办理”。通过“七事合一”“多表归一”“信息共享”等方式,将原先需要到村(居)、街道(乡镇)、卫生院、公安、社保等5个单位办理的7个事项进行优化,集中在街道(乡镇)一窗受理、一次办理。自改革实施以来,已有2095例丧葬事宜实现集中办理。

组织人员赴湖州市长兴县学习殡仪服务先进经验,引进专业人才对区殡葬服务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和职业素养,提供更专业、规范、人性化服务。建立和完善殡仪服务中心服务质量回访机制,开展满意度回访,促进服务质量提升。从满意度回访情况看,99%的丧属对殡仪服务中心持满意态度。

抓住关键群体落实文明殡葬

洞头区将殡葬管理和丧葬礼俗规范整治工作纳入街道(乡镇)负面清单考核内容,明确街道(乡镇)属地责任,切实解决殡葬改革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出台《关于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殡葬改革规定的通知》,要求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发挥带头作用,逐一签订《文明殡葬承诺书》。落实领导干部丧事操办报备制,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丧事办理和“青山白化”治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实行“一票否决”。截至目前,共查处4起党员干部违规殡葬行为。

坚持抓好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建立健全教职人员约谈和督查制度,把宗教教职人员日常行为规范遵守情况列入宗教社会团体年检内容。定期对宗教教职人员、殡葬从业者进行政策宣传、素质培训、业务指导,保证政策宣传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推动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将殡葬改革列入村规民约修订内容,引导、教育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殡葬改革,摒弃丧葬陋习。建立区、街道(乡镇)、村(居)三级巡查网络,做到入户告知必到、出殡现场必到、火化节点必到、骨灰跟踪必到,及时掌握治丧户相关信息,确保殡葬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截至目前,已及时发现并制止19起殡葬违规行为。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0.11.3)

【来源:中国社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