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祭祀行为 树立文明祭祀新风 广安制定出台《文明祭祀管理办法》
近日,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相关会议精神,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解决在祭祀活动中严重扰乱广大群众生活、公共秩序和火灾隐患问题,进一步加强祭祀管理,倡导移风易俗,破除丧葬陋习,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实现祭祀活动安全、文明、有序,由市民政局牵头,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健委、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广安市文明祭祀管理办法》。
《办法》是在全面检视广安祭祀管理活动中存在弱项和短板的基础上,结合祭祀管理工作实际而制定的,适用于广安区域内的祭祀活动以及祭祀用品的生产、经营、运输、使用等行为,旨在坚持宣传引导、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引导群众采取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植树缅怀等文明环保的祭祀方式,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办法》从文明祭祀宣传、责任主体、祭祀方式、重要节日集中祭祀、户外焚烧燃放祭祀用品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办法》规范了清明节、中元节、春节传统节日和“6.19”宗教活动等集中祭祀时段的户外祭祀活动管理,禁止在殡葬服务机构内焚烧、燃放祭祀用品;禁止在小区绿化带、通道、楼道、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区域内搭设灵堂(棚)、停放遗体、摆放遗像和花圈、借丧葬祭祀搭台唱戏和播放哀乐、搞封建迷信活动和淫秽低俗表演;禁止随意燃放烟花爆竹、抛撒和焚烧纸钱等祭祀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