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民政系统按照上级民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成都实际,积极做好疫情期间期间清明祭扫工作。(1)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祭扫活动。区(市)县民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工作方案,制定应急预案,与当地公安、城管、交通、公园城市、卫健、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通力合作,确保组织保障、人员保障、物资保障、值守保障、安全保障“五到位”。(2)开展多种形式祭扫服务。倡导网络祭扫、网上时空信箱、小规模家庭追思等方式,降低实地祭扫人数及祭扫活动聚集感染风险。(3)成都市民政局和磨盘山公墓将创新祭扫模式,首次联合举办由公墓机构代表市民群众进行集体祭扫活动。对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实地祭扫的,通过网络平台和电话预约实地祭扫,严格落实实名登记、测体温、戴口罩、控流量等措施。有条件的殡葬服务机构开展代客祭扫服务,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按规公告公示。(4)大力倡导市民居家祭祀,严控中心城区焚烧香蜡纸钱,燃放烟花爆竹。镇(街道)和村(社区)安排专人负责祭扫活动安全管理,做好农村散埋点祭扫安全和防灭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