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成都市城管委、成都市公安局等八个部门,联合发布《通告》:中元节期间,禁止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等。
8月6日,成都市城管委、成都市公安局等八个部门,联合发布《通告》:中元节期间,禁止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等。
这份由城管、公安、环保、应急、消防、园林等主管部门联合发布的《通告》说,为减少空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元节(又名:七月半)期间,禁止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等;具体是:第一,禁止在本市各区(市)县建成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广场、河边、树林、草坪等公共场所焚烧香蜡纸钱等祭祀用品;第二,禁止沿街兜售香蜡纸钱等祭祀用品。
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区域内焚烧香蜡纸钱等祭祀用品产生垃圾、损坏园林绿地、破坏市政设施、引发火灾、造成大气污染等危害的,或沿街兜售香蜡纸钱等祭祀用品的,由城管、公安、环保、应急、消防、园林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依法查处;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号召广大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以实际行动带动群众文明祭祀;广大群众可采取鲜花、丝带祭祀等绿色、文明、环保的方式开展祭奠活动,主动摈弃陈规陋习,为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