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遇难人员善后处理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妥善处理遇难人员善后工作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5月18日凌晨, 省民政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遇难人员善后处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着力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抓紧落实国务院作出的三个月内向灾区困难群众每人每天发放1斤口粮和10元补助金的决定,全面摸清受灾困难群众底数,立即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尽快落实救助政策。妥善做好遇难者善后处理工作。灾区各级民政部门在做好遇难者遗体的身份辨认、火化、埋葬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制定的抚慰政策,根据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发布的因灾死亡人数,抓紧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抚慰金每人5000元。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宣传救助和抚慰政策,严格执行和落实救助、抚慰标准,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证遇难人员善后妥善处理。
(救灾救济处 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