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发出通知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管理

 四川省民政厅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管理 

         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要求,5月18日,四川省民政厅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及时全部用于灾区和受灾群众。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工作,严格规范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接收,详细登记、统计,建立台帐,及时汇总,做到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账务清楚明晰。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捐赠人的要求,严格规范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拨付、转运、发放。要及时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发放情况向社会和受灾群众公开公示,接受审计监督,做到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公开透明。严格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顶风违纪的案件。确保抗震救灾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发放到位,让受灾群众满意,让捐赠者满意,让各级党委和政府放心。
      (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