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卧冰求鲤到“铁钎烫母”

       猪年春节过去了,而一则与压岁钱有关的消息仍然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吉林省梅河口市河南街的李女士家庭条件优越,7岁的独生儿子小强(化名)从小到大没受过一点儿委屈。今年春节,小强又接了3000多元压岁钱,家里人怕他弄丢,要替他保管,但小强说什么都要自己拿着。1日早上,李女士急着用钱,就拿了钱,将一些白纸装进了儿子的小口袋。小强发现钱不见了,坐在地上大哭大闹。李女士回来后立即解释,说很快会还给他,小强终于止住了哭闹。但过了一会儿,小强拿着一根烧得通红的铁钎子刺向李女士的腿,嘴里还说:“看你以后还敢不敢骗我!”李女士的右腿被烫伤。(32日《新文化报》)

这样一个让人看后心里不是滋味的新闻并非个案。很多家长感叹,独生子女的蛮横、无礼、唯我独尊已经成了共性的问题,稍有不满,他们就不顾一切地爆发,让家长手足无措。讲求孝道一直是我们民族的传统美德,长幼尊卑有序曾经支撑了几千年的家庭和谐。当然,我们并非推崇《二十四孝》里的卧冰求鲤、割肉疗亲等等愚孝、盲从,但现在,几岁的孩子唯我独尊,颐指气使,稍有不满就跟大人发脾气,甚至给大人“动刑”,如此巨大的反差能被人接受吗?试想,一个眼中没有家长,对生母大施“刑罚”的七岁孩童,在他的心中,会有多少成分是敬老、爱幼的?他长大以后,会有多少爱心帮助别人?遑论为社会做出贡献了。这确实令人担忧,也令人深思。当然,李女士的做法也有不当之处,平时对孩子溺爱、纵容,养成了孩子唯我独尊的品性,容忍孩子保管与其年龄不相符的“巨款”,还用白纸替代压岁钱欺骗孩子。一个时时以自我为中心的孩子情急之下能不做出超越常情的举动?平时溺爱是“因”,“铁钎烫母”才是“果”。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做为家长,不仅应该很好地抚养后代,也有责任有义务教育孩子形成完善的人格,把孩子培养成敬老、明理、乐于助人的人。只有这样,才会让社会进步、文明之风代代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