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是个愚蠢至极的问题。如果某某人在进行这样一项美妙的运动的时候还在思考这个问题,那这个人一定是个吻学家。吻学家们发现,这项美妙的运动并不是它看上去那样简单。
首先,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对“吻”感兴趣。比如,南非还有人在上世纪30年代第一次看见白人在实践这项运动的时候惊奇地喊道:“看呐!这些人!他们在吃对方的口水!”
既然不是所有的人都进行这项运动,一部分吻学家便提出吻是一种后天行为,是学习来的。至于到底是跟谁学的,他们认为这老师不是别人,正是我们的妈妈。当我们还没有长牙的时候,妈妈把食物嚼碎,用嘴喂给我们。于是我们便将这嘴唇的接触跟摆脱饥饿的愉悦联系在一起。这种说法似乎颇得弗洛伊德真传。不过这一解释疑点甚多,比如“妈妈的吻”显然与另一种吻感觉上相差甚远。而且这也不能解释为何有10%的人类同胞没有吻这个概念。
还有的吻学家则试图从生理学的角度揭示吻的实质。他们发现,吻很可能与嗅觉有关。人们早就发现,嗅觉在除了人之外的很多动物的社交行为,特别是繁殖行为中扮演了最重要的角色。它们通过气味划分地盘,判断对方是否发情,甚至挑选配偶。
相比于大部分动物,人类的负责嗅觉的大脑部分由于被负责智能的部分挤压而变得很小,这使得人的嗅觉变得十分迟钝,但是它的作用仍然不能被忽视。我们假想这样一个场景,两个生活在寒冷地带的原始人,一位男士一位女士。两人眉目传情,有些放电,他们使劲张大鼻孔,试图寻找对方的信息。但是两个人都捂着厚厚的毛皮大衣,这使得他们只闻见了熊皮和鹿皮的气息。他们越来越靠近,把鼻子凑近了对方唯一裸露在外的面部,而面部最大的气味来源,就是口,两个人距离越来越近,终于,一项伟大的运动诞生了!
这就不难解释,为何身处温暖地区的朋友不懂得“吻”为何物了,因为他们身体裸露的面积更大,而且温暖的空气有利于散播他们的气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