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青年男女举行婚礼的前两三天,男方要带上蒸馍、羊肉给女方家送去,叫"催妆礼"。结婚那天,男方要去车接新娘。新娘要穿红衣服,洗大净。称"离娘水"。同时,还要请全可人(即父母双全、子女双全、夫妻和睦的人)送亲。
送亲宜早不宜迟。把新娘接到门口时,新郎要围着车转一圈,然后将新娘和送亲人迎进大门。有条件的从大门到新房门,要铺红毡或毛毯子,如没条件要由新娘的哥哥(或是舅舅)抱着新娘走进新房,新娘的鞋是不能沾地的。两家客人互道过"色拉目"后,举行念"尼卡哈"仪式。首先请阿訇选诵一段《古兰经》,然后,阿訇当着证婚人问新郎:"你愿意娶她为妻吗?"新郎如愿意要马上表态。再问新娘,新娘表示同意,阿訇则宣布:"从现在起,你们二位正式结为夫妻。"并告诫二位新人要互敬互爱。
仪式结束后,新娘新郎才进洞房。新郎进洞房后,揭去新娘的红盖头,摘掉头上的喜花,互相交换礼物,新郎送给新娘包着钱的红纸包,新娘给新郎小红布蛋蛋式"针扎子",新郎还要用喜糖、核桃、喜枣撒向前来要喜糖的人,称为"撒喜"。晚饭过后,大家开始闹洞房,由一人当司仪,出点子,让新郎、新娘表演节目。三天后,新郎陪着新娘"回门"(即回娘家)。有的当日"回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