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独子养老"时代来临 "421"家庭遇养老困境

    上世纪70年代,我国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由此中国有了第一代独生子女。30年时间过去了,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逐步迈入老年人行列,一个新的命题应运而生,那就是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

  “独子养老”时代来临

  一直以来,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中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20世纪70年代开始,面对严峻的人口形势,我国开始在城乡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

  1971年国务院批转了《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把控制人口增长的指标首次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发表了《关于控制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信中明确提到,“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1982年,党的十二大把实行计划生育确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我国少生4亿多人,提前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有效地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严格执行的国策帮助中国成功地避免了人口的失控,但也给中国社会带来了一些显著的变化。其中一个就是随着计划生育的推行和家庭意识的变化,独生子女增多,家庭平均人口逐渐下降,家庭构成呈现小型化趋势。

  根据全国老龄办调查,1982年中国平均每个家庭的人口为4.4人,1995年为3.7人,2005年为3.13人,23年间家庭平均人口减少了1.27人,下降幅度约28%,城市家庭结构小型化更加明显,而且这种趋势仍在延续。

  与此同时,独生子女的父母正在逐渐老去。资料显示,1979年我国妇女平均初育年龄为24岁至25岁,这就意味着,当时响应计划生育政策,只生育了一个孩子的父母,如今差不多都到了退休年龄,开始步入老年。这一代人大概有多少呢?新华社1980年9月3日发布的一则消息称,1979年全国有607万个家庭领取了独生子女证。

  这不是一个小数目。显然,“独子养老”的时代已经悄悄来临,一个新课题摆在了我们面前。

  以上海市为例,上海独生子女家庭目前约有305万个,占全市家庭户总数的比例为60.2%;全市有610万左右的独生子女父母,占户籍人口的比例为43%。据预测,上海市2013年新进入老年阶段的人口中80%以上为独生子女父母,在2018年以后,每年有24万到34万的独生子女父母进入老年阶段。

  “四二一”家庭遭遇养老困境

  今年32岁的谢珂在佛山一家公司工作,他和爱人几年前从陕南一座小城来到广东,很快就适应了这里的生活,并在事业上有了自己的一片天地。作为家里的独子,他最牵挂的是家里的老父母,隔几天就要往家里打个电话。

  “二老年纪大了,有个头疼脑热的我们在这边也伺候不上,有时候只能干着急。我也曾想叫他们到佛山来和我们同住,但是他们来了一次,住了一个月就待不住跑回老家了,说是不习惯这里的饮食和气候,而且平常连个说话的邻居都没有。不过话又说回来,父母在身边,我就是有心也照顾不上,工作太忙了。”谢珂忧虑地说。

  和谢珂一样,如今在中国的许多大城市里,独生子女们将不得不面对父母的养老问题。他们不仅有“养不起小孩”的忧虑,还要直面“养不起父母”的危机。

  长期以来,中国社会最主要的养老模式是家庭式养老,“养儿防老、积谷防饥”是沿袭多年的至理名言。这就决定了老人的赡养主要依靠子孙,而不是像国外那样依靠社会。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家庭结构的变化,独生子女无力、无暇照顾老人的矛盾越发凸显,特别是新的家庭结构——“四二一”模式(四个老人,两个夫妻,一个孩子)的形成,两个年轻人要负担起4个老人的养老重任,更增加了家庭养老的难度。

  在一家媒体工作的薛文,是家里的独女。虽然父母现在才50多岁,身体也很健康,但心思细密的她早早地就想到了父母今后的养老问题。对于她来说,将来的择偶对象最好不要是独生子女,否则会平添许多的压力。她说:“我父母这一辈,兄弟姐妹好几个,照顾父母就相对简单一些。爷爷、奶奶可以轮流到儿女的家里去住,就是生病住院了也可以大家轮流看护。如果我再找一个独生子,我们两个人将来要照顾4个老人,还要抚养孩子,真不知道该怎么应付。”

  新型社会化养老体系亟待建立

  针对“独子养老”面临的困境,有关专家指出,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一个方向。

  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保障系主任许琳认为,老年人晚年的需求是多方面的: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医疗保障等方面。其中需求比例最高的是生活照料,这就需要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

  许琳认为,在我国当前的情况下,必须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坚持社会养老与家庭养老相结合,充分发挥二者各自的优势。一方面要完善对老年人的社会服务,发展各种形式的养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托老所等,发挥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功能。

  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居家养老和社区服务养老,使老年人既能生活在熟悉的生活环境里,又能发挥社区老年人互相帮助的优势,这对老年人、对家庭、对社会都是最好的选择。

  所谓居家养老,是指老年人在家中居住,但由社会提供养老服务的养老方式。这种方式已经在英国、加拿大、美国等国家的社区中普遍运用,我国的上海、天津、北京的一些街道社区也相继引进了这种服务,其中上海市的探索值得关注。

  上海市整合社区资源,依托助老服务社、医疗机构、家政公司等社区服务网点,通过上门或日托照料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急、助浴、助行、助医等“六助”服务。目前,上海市已建立社区老年活动室5677家。全市108家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为社区老人提供日托服务;建立了234家助老服务社,有2.8万助老服务员为13.5万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初步形成了覆盖社区的养老服务网络。

  不过从全国来看,情况远没有这么乐观。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的调查表明,目前我国城市社区提供送餐服务的覆盖率仅为19.5%,能够上门为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的覆盖比例,城市为55.1%,农村仅为8.2%。有关专家表示,对老年人的服务不只是简单的送餐、沐浴、理发、洗衣被、居室打扫一类,还包括康复护理、读报陪聊、紧急援助呼叫等。但目前我国的居家养老服务还只是星星点点,服务能力薄弱。

  “当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逐渐走上前台,我国社会化养老体系建设的滞后将愈加凸现,这已经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许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