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进一步采取措施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
发布时间:2003-03-06
今年,四川省民政厅把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作为民政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结合民政部工作要点的精神,针对个别地区在殡葬执法过程中出现“以罚款代替火化”的现象和一些地方在殡葬执法过程中,忽视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和宣传工作,方法简单粗糙,引起不必要的冲突;一些地方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顾条件,强行推行火化;公墓(塔陵)建设不规范,建大墓、炒买炒卖等问题,省民政厅将采取以下规范措施:
一、依法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力争在年内出台《四川省殡葬事务管理办法》(草案现已交省政府法制办),使我省的殡葬改革在管理体制、管理手段、管理职能和服务市场秩序等方面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
二、狠抓殡葬改革宣传教育工作。继续在清明节期间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把宣传教育放在工作的首位,让广大群众了解、掌握政策,依靠群众和社会监督规范殡葬服务市场。
三、继续在全省公墓、塔陵等殡葬服务单位的经营管理中实行“三统一、五公开”活动,即“统一制作合同、证件、统一宣传栏目、统一宣传资料”、“销售普法天地公开、塔位价格公开、服务程序、项目公开、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名单公开、举报电话公开”,规范销售行为。
四、进一步完善公墓的年检制度。继续规范整顿塔陵、公墓在经营服务中的违法炒买炒卖行为。对公墓、塔陵超出法规规定的大墓或炒作行为坚决查处。对全省公墓普遍进行一次年检检查,年检合格的重新登记换发公墓证书,对不合格的单位,要停业整顿,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达到整顿目的的,取缔其服务资格。年检换证工作拟在3月中旬完成。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争取在年内出台《四川省民政厅关于等级公墓评定标准》的规范性文件。
五、继续在全省殡葬事业单位开展创建文明服务窗口单位活动,加强基层窗口单位行风建设,树立殡葬事业单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精神风貌。
六、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殡葬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殡葬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认真做好殡葬职工的业务培训,提高素质,今年重点抓好殡仪馆长和公墓主任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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